企業(yè)清算流程
1、由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,決議必須經(jīng)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。
2、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后15日成立清算組。清算開始之日(決議解散之日)起十日內(nèi),書面通知登記機關、稅務部門、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。
3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《清算指南》、《清算報告書寫格式》、《清算備案申請書》等表格,辦理清算組備案。
4、在工商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公告。
5、制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(chǎn)負債表和財產(chǎn)清單。
6、辦理國稅、地稅完稅證明。
7、清算公告滿三個月后,制作清算結(jié)束日的資產(chǎn)負債表和財產(chǎn)清單。
8、制作清算分配方案。
9、由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、清算期內(nèi)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,報股東確認。
自行清算的,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現(xiàn)之日起15日內(nèi)成立清算組。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,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。
強制清算的,由公司債權人或公司股東依法申請法院對公司進行清算,然后由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。
公告時間
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(nèi)通知債權人,并于六十日內(nèi)在報紙上公告。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(nèi),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(nèi),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。債權人申報其債權,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,并提供證明材料。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。清算組核定債權后,應當將核定結(jié)果書面通知債權人。書面通知和清算公告應包括企業(yè)名稱、住址、清算原因、清算開始日期、申報債權的期限、清算組的組成、通訊地址及其他應予通知和公告的內(nèi)容。
需要提醒一點的就是清算需要出具《公司注銷清算報告》。及時合法地完成解散清算程序既能夠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,也同時保護了股東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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