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年6月份以后,稅務局的大動作連連,國地稅合并之后,社保也劃規(guī)稅務局管轄,隨即開始嚴查公司的社保?,F(xiàn)在個體戶也要建立賬套開始申報。在此之前稅務局對個體戶的監(jiān)察僅限于個體戶開的發(fā)票,稅管員根據(jù)其所開的發(fā)票為他們申報,并扣取相應的稅款,對于個體戶的銀行走賬并沒有太深入的檢測。這使得很多個體戶都存在大量的未開票收入沒有申報,有的個體戶一年走賬超過百萬,甚至達到千萬。當然對于個體戶的社保繳納情況也是和企業(yè)差不多的情況。個體戶建賬,是國稅將其放在和企業(yè)同等位置的一個信號。
個人認為,通過要求個體戶建賬,監(jiān)控個體戶的營收情況,既可以增加國家稅收收入,也不失為一種控制貧富差距的手段。*后說一句,建設美麗余杭,離不開您的納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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